(二)物质是一种表象——哲学新说(之二)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世界的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人的意志的反映和认识。人,既是认识世界存在的主体,但人,也是世界存在的客体,那么,人,就是主体、客体的统一体。人若以主体的角度身份,去认识客体的存在,那么,必然会带有一种主体的意识在内,去认识客体的存在,这样,无不打上主体的意志烙印,对认识客体世界存在的本原或本质,必然不是纯粹的无意识的公正和真正。所以说,人们认识的世界存在,也只不过是因不同人不同境界的个人看法和观察的世界存在的表象而已,世界存在的本原未必是人们认识和反映的统一一致,而毫厘不爽。
物质,只有同时存在于,客观和主体(即客体和主体)的共同意志下时,才被反映出表象和被认识。否则,物质的存在就是看不见的一种概念和定义。即“心不在焉,视而不见”,谈何认识物质及其现象和本质呢!
物质的具体化是事或物。
比如,拿一件具体的事情来说。我们说在某一个时间内,某事情确实发生了,有一个时间过程,并造成了结果。那么,对事这个事情的看法,从不同的角度,因不同的人,可能有很多不同的看法。那么,我们说那一种看法是真实的存在呢?即“真相”呢?这是一个事情还是几个事情呢?所以说,这一事情的情质即本质,就很难确定,那一个人或那一个角度看这件事情的结论,是真实本原的物质本质和是正确正真的体相。
例如,拿一个具体的物体来说。如果这个物体在自然光下,观看破是白色的。那么,在红色光下观看,这个的自然光下看是白色的物体则是红色的表面。那么,你说,这个存在的物体是白色正确,还是红色正确呢!
所以说,物质只是一种表象,其真理,是在不同的条件下一切事物,对人来说,都是变化的。人们看到的都是物质的表象,是一种表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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