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形、神、道”的逻辑展开(原创)
作者:山野枝子
绘画,作为造型艺术,本来的表现形式,是再现物象的形体,“应物象形,传移模写,随类赋彩”,达到“气韵生动”,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回忆的联想,后来演化到给人以教化。通过造型之“写形”,传递情感之“神情”,达到悟道之“教化”。
“文以载道”,“艺者,道之形也。”华夏美学,中国文化之艺术,自先秦以来,就十分重视对宇宙生命本体——造化之“道”的体悟和把握。历朝历代艺术家和美学家不仅把对“道”的体悟视为人生最高审美境界,同时也把“道”的表现看作艺术最高审美理想。所以“文”与“艺”合称为文艺也,其理一矣!
“道可道,非常道”。说的是“道”的变化,那么,中国画既然是道之形,就要表现宇宙时空的不可捉摸的“混沌”,便是应有之意,“空灵“便成为中国画的必然追求的对立统一。如何协调好“混沌”与“空灵”的对立矛盾,达到和谐的统一交融,就成了中国画意境的最高目标。
宗炳在《画山水序》中,开篇就写到,“圣人含道映物,贤者澄怀味像。”也特别强调“道”在艺术中的重要性。
从“写形”而“传神”到“体道”的视界转移中,不难看出中国美学在“形、神、道”理论的内在逻辑展开过程,也就是从“对象再现”到“主体表现”再到“生命体验”。
从时间上看,中国美学在唐代为分水岭。在审美趣味上,发生了从“重繁缛浓丽”到“重平淡简远”的嬗变;从艺术观念上,出现了从“倡导肖物写实”向“标举抒情写意”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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