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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枝子大别山文学山水画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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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造业还是造孽(原创)  

2015-01-25 14:03:17|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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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造业还是造孽(原创)

近读《瑜伽师地论》第九十卷,在该卷的《摄事分中契经事处择摄第二之二》这一分中,读到有关“业”的分类及其论述,觉得这个“业”与现代语境的“事业”有些相近,但又觉得此处之“业”与“孽”是似有些关联;又感觉到这个“业”相似于是指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和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后果,或者是留下的痕迹。这此“业”造成的痕迹或留下的结果,是以“存在”物的形式或实体“显现”出来,表现在人们的面前即“现前”。造“业”是“因”,“存在”是“果”。造业必须有一个处所地方,我们称之为“因地”,“存在”的物象,我们称之为“果报”。这样:这涉及到佛学的“因缘果报”理论,唯物辩证哲学的“实践与认识、物质与意识、现象与本质”等理论。这些理论或学说,又与我近期看的哲学书藉,萨特所著的《存在与虚无》中的观点有些相关联对应,所以,兴趣使然,便有了这样的思考寻伺,写下这样一些文字,来把粗重的疑惑,研粗为细的来推究其根源原因。

人类的生存,需要劳动,通过劳动获得生产生活必须品,来维护有情生命体的存在。劳动就是活动,活动就会与他人或者他物发生关系,即劳动者必须作用于一定的劳动对象,才能产生效果。那么效果如何,因缘条件是什么,有几种呢?在《瑜伽师地论》中,从不同角度,不同方式,对“业”进行了很多种分类。从“业”的形式来分,“业”有三种,即“善业”、“不善业”、“无记业”。这个“无记业”,需要这这里解释一下:记:是判断的意思;无记:就是无判断,无可判断,无法判断的意思;那么这个“无记业”在这里就是“不可说为善业,也不可说是恶业,非善非恶”的意思。这里“善业”就是“事业、业绩等正能量的事物言语等物质的或意识的东西”;“不善业”就是“孽”。

是什么因缘条件能使“业”成“重”或也“轻”呢?“重”就是成长为大,“轻”就是减退为小。“成重”有三种原因或因缘条件,这三种条件是必要条件,还是充分条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呢?供大家共同探讨,这里我也说不清是哪一种条件。一意乐,即:发心发愿,立志并乐意做这一项事业;就是志存高远,乐此不疲;二加行,即:有外力的援助,抓住机遇,有贵人相助;三由田,即:有天生才赋,有天才根机,先天具有的遗传基因和聪明才智,就是说前世或今生种下的福田,在因地所种善因,现在该得善的果报。与上面三种情况相违反时,就是“成轻”。

“业”,就是活动即生产生活等活动,活动就会有后果,后果就会有结果或痕迹存在,“存在”的形式就是“显象”“现前”。把“本来存在物”还原并表现出来成为“显露存在物”,即“存在”表现为“显象”出现在眼前成为看得见或摸得着或者检测得到的东西,我们就说为“有”;否则,我们就会说“无”。这样,我们就是“有”和“无”的“二元论”了。如此,我们如果用“二元论”的观点去分析问题,用“二元对立”的思维去看问题,“本来存在物”与“显露存在物”就不可能成为是一个事物了。也就是说,我们会陷入困境的“二元论”,而对“现象”与“本质”也可能是“同一”的“一元论”就会质疑了,变得“怀疑一切,否定一切,不相信一切,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自己的感觉,不相信看到的现象,不相信别人,不相信听闻,不相信社会,不相信真善美,不相信诚实,不相信良善,不相信好人”;进而,在当下的社会上,产生“人人防我,我防人人”,“不要与陌生人说话”,“不要救死扶伤”,不要同情,不同悯怜,不要慈悲,不要扶起跌倒的老人,等等。这些严重的影响的人们传统的道德行为规范和价值体系。

这种机械“二元论”,把一切事物都看成对立的,不是对就是错,不是好就是坏,不是是就是非,不是朋友就是敌人,不是好人就是骗子,这种对立对峙对待的思维模式,是中华传统优秀文化被破坏的结果,如何重新捡拾起民族优秀的传统价值观,急需人们把颠倒的观念再颠倒过来;树立良善的“合和”思想,平等相融,一心真如,一真法界,一心真心,含融互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万法归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一不是二,合二而为一。相信真理的永恒,相信真情的存在,让诚信充满人间,让怀疑的恶业远离人间,不要让“业”变成“孽”,让世界充满阳光,让阳光洒满大地,让阳光洒满每一个人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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